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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号与有限公司对比

新加坡仍然是亚太地区备受欢迎的金融目的地,被视为个人和企业家的税务天堂。凭借吸引人的政治与商业环境,在新加坡经商十分便利。对于新投资者而言,选择企业结构与制定成功的营销策略同样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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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仍然是亚太地区备受青睐的金融目的地,被视为个人和企业家的税务天堂。凭借吸引人的政治与商业环境,在新加坡经商十分便利。对于新投资者而言,为您的企业选择合适的结构,与制定成功的营销策略同样重要。

以下是对新加坡最常见的几种注册商业结构的全面比较。

商号(Business Firms)

在新加坡,常见的商号有两种类型:独资经营(sole proprietorship)和合伙企业(partnership)。

独资经营(Sole Proprietorship)

独资经营被认为是最容易、最简单的企业形式,是由一人独自经营的生意。

优势

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独资经营者对企业的经营拥有完全的控制权
在利润和再投资决策方面拥有充分自由
独资经营所赚取的利润被视为个人收入,因此必须在业主的个人报税表中申报
易于解散

劣势

独资经营者须对企业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责任。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都面临风险。融资可能比较困难,因为资金来源仅限于个人储蓄或消费贷款。

合伙企业(Partnerships)

合伙企业是由至少两人共同经营的企业。它解决了独资经营的常见劣势,例如融资困难以及难以吸引优秀员工。新加坡实行的合伙企业有两种类型:

  • 有限合伙(Limited partnership)
  • 有限责任合伙(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)

有限合伙(Limited Partnership)

合伙人最少 2 名,最多 20 名。合伙企业中有积极参与经营的合伙人(普通合伙人)和不参与经营的合伙人(有限合伙人)。不过,两类合伙人都须对企业的存续承担责任和义务。收入按各合伙人自己的税率征税。

有限责任合伙(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)

这种企业结构结合了私人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特点。自 2005 年以来,LLP 企业在新加坡不断增多。LLP 最少须有 2 名合伙人,合伙人人数不设上限。由于责任仅限于特定合伙人,这种结构最受成立合伙企业的专业人士青睐。因此,其他合伙人的全部利润和资产不会受到影响。

私人有限公司(Private Limited Company)

私人有限公司是在新加坡本地注册成立的公司。其公司名称末尾带有私人有限公司(private limited company)这一通用字样。公司须有一名本地董事、至少 1 名至多 50 名股东,以及一名公司秘书。新加坡只规定最低 S$1 的已缴资本,且可在注册后随时增加。新加坡的私人有限公司有四种类型:

  • 私人公司(Private company)——本地注册成立的公司,股东人数上限为 50 人
  • 豁免私人公司(Exempt private company)——股东人数在 20 人以下,且没有任何公司股东
  • 股份有限公司(Public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)——可以有超过 50 名股东,并可通过向公众发行债券和股票筹集资本
  • 担保有限公司(Public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)——其活动属非营利性质,以推进公共或国家利益为目标,例如慈善或艺术推广

私人有限公司的优势

所有私人有限公司均享有以下优势:

  • 有限责任
  • 企业税务优势
  • 业务延续性